上证公告〔2025〕12号
为了明确沪股通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本所)市场进行程序化交易的报告要求,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,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,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,本所起草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——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(征求意见稿)》(详见附件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。
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: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(http://www.qwikseotools.com),进入“规则”栏目下的“公开征求意见”专栏提出;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,通信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监管部,邮政编码:200127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——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(征求意见稿)
1-2.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信息报告表》填报说明
2.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——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上海证券交易所
2025年4月3日